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教办[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全面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印发,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一个新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力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立即行动,迅速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刘延东国务委员的总结讲话精神学习传达好,积极主动地学习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使广大干部师生全面了解、普遍知晓,充分认识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意义,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着重学习宣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思想和科学理念,学习宣传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教育事业的成就和经验,学习宣传“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学习宣传“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学习宣传“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学习宣传《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和保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学习宣传各地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优秀典型,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周密部署、系统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方案。要采取学习培训、座谈研讨、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教育负责同志、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育工作者,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文件汇编和《教育规划纲要》辅导材料,确保学习宣传广覆盖。要利用中心组专门组织学习,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讲解、接受访谈、发表文章,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大兴学习之风。要组织得力队伍,深入基层和学校开展学习宣讲活动,把中央精神讲实讲活、讲深讲透。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暑期集中学习,广泛开展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的大学习、大讨论,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学习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强大声势,营造重视、关心、参与和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把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好领导作用。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全力投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统筹协调的贯彻落实工作体系。要统筹制订计划,统筹组织实施,统筹督促检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的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把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转化为年度和日常工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确保组织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为贯彻落实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和坚强保证。
三、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有序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各地、各学校要牢牢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改革思路,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部署,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专家论证,听取群众意见,科学确定改革目标,精心设计改革项目,系统推进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改革,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局面。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学校和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坚持试点先行,鼓励大胆试验,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按照程序报批重大改革试点方案,注重分类指导,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对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做好改革的风险分析,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