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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知做好201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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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为保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地务必于2011年5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教育部人事司教师与专家工作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具体材料为:
1.推荐工作报告一份(请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简历。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行政职务、联系方式(手机)、身份证号码、曾获主要荣誉称号。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初中填起。
3.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
4.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5.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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