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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幼儿园应鼓励幼儿讨论制定规则并自觉遵守
来源:法制网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2-05-24
法制网北京5月23日讯 记者 张维 教育部今天就其制定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征求意见。《指南》要求,幼儿应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在幼儿园的区域活动中,创设情境,让幼儿体会没有规则的不方便,鼓励他们讨论制定规则并自觉遵守。
根据《指南》设定的相应目标,3~4岁的幼儿在提醒下,能遵守游戏和公共场所的规则。4~5岁的幼儿能感受规则的意义,并能基本遵守规则。5~6岁的幼儿能理解规则的意义,能与同伴协商制定游戏和活动规则。
《指南》要求,严格遵守社会行为规则,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如:尊老爱幼、爱护公共环境,节约水电等。帮助幼儿了解基本行为规则或其它游戏规则,让幼儿体验、理解规则的重要性,学习自觉遵守规则。如:经常和幼儿玩带有规则的游戏,遵守共同约定的游戏规则。利用实际生活情景和图书故事,向幼儿介绍一些必要的社会行为规则,以及为什么要遵守这些规则。及时鼓励幼儿遵守社会规则的行为,纠正违规行为。如:幼儿主动为老人让座时要及时肯定;幼儿损害他人或公共物品时要及时制止并主动赔偿。
《指南》还要求,教育幼儿要诚实守信。如:对幼儿诚实守信的行为要及时肯定。允许幼儿犯错误,告诉他们做错了改了就好。不要打骂幼儿,以免他们因害怕惩罚而说谎。发现幼儿说谎时,要反思是否是因自己对幼儿的要求过高过严造成的。如果是,要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同时要严肃地告诉幼儿说谎是不对的,不能解决问题。经常给幼儿分配一些力所能及的任务,要求他们完成并及时给予表扬,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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