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
图文最新
热点文章
教育部:尊重学生人格尊严 减少对学校的干扰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2-06-27

【核心提示】《纲要》指出,消除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歧视的制度、言行。杜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限制人身自由、违法乱收费以及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学生伤害等侵权行为。对学生做出不利处分前,应当给予学生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对未成年学生应当听取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
 
  《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昨起征求意见 
   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杨雪)教育部6月25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该《纲要》要求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学生管理制度应当以学生为中心,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正当,重教育效果,做到公平公正。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要明确处分的期限与后果,积极教育挽救,给予悔改机会。要保障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不受到非法侵害,杜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限制人身自由、违法乱收费以及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学生伤害等侵权行为。 
   学校真正成为独立办学主体 
   《纲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建立由法制工作机构或者其他综合部门牵头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建立学校领导任前法律考核制度,以依法治校的综合性考核,代替相关的专项考评,减少对学校具体办学与管理活动的干扰。实现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依法治理,使学校真正成为独立办学主体。 
   据悉,教育部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深入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水平,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征求意见稿涉及学校包括除了幼儿园在外的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校、民办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 
   依据《纲要》,依法治校是在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新型政校关系的根本保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要求实现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依法治理,使学校真正成为独立办学主体,实现依法自主发展和自我监督。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切实转变办学和管理的理念、思路、方式与手段,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依法治校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当前,学校管理活动的自主性、复杂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多样性显著增强,法律问题、管理漏洞与矛盾纠纷日渐突出,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必须在管理中重视对自身法定义务的遵守,依法实现与公民、社会其他组织的对话与合作,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依法治校是学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加强青少年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培养具有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依法治校是构建符合法治理念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学法明理、树立公民意识的重要保障。 
   建立健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纲要》建议,中小学应当逐步建立健全班级和学校两级家长委员会。学校实施采购校服、订购教辅材料、组织活动、代收费用等直接涉及学生个体利益的活动,一般应由学校或者教师提出建议和选择方案,并做出相应说明,提交家长委员会做出决定。家长委员会承担参与教育工作、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促进学校与家庭沟通、合作等职责,其成员由家长民主选举产生。学校应当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应当定期与家长委员会成员进行沟通,听取意见,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消除学校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 
   《纲要》指出,消除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歧视的制度、言行。杜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限制人身自由、违法乱收费以及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学生伤害等侵权行为。对学生做出不利处分前,应当给予学生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对未成年学生应当听取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要切实保障残障人士的平等受教育权利,不得以非法理由拒绝招收残障学生。 
   学校不得随意增义务、设定罚款 
   《纲要》规定,学校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要符合理性与常识,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教育需要增加义务,不得设定罚款,或其他可能侵犯师生基本权利的处罚事由和惩戒办法。
   学校要设立或者指定专门机构,对校内制度文件进行审查,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不符合学校章程和改革发展要求,不符合保障师生合法权益需要,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纲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是6月25日至7月10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