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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岗位将分11级
来源:扬州晚报 作者: 编辑:yue 时间:2009-09-22
         扬州网讯(记者 陈洁文)省教育部门近日下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中学教师岗位分11级

    《意见》规定,我省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我省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最高等级是副高级五级岗位,待国家在小学、幼儿园增设正高级职务等级后,再按规定提高最高岗位等级。

  【扬州声音】市区梅岭小学陈校长认为,“岗位的明确可帮助各地制定确定绩效工资”。

  中学教师数量必须超85%

    《意见》中,特别对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占岗位的总量作出规定,中学中职教师须占教师总量的85%以上,其他岗位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15%;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90%以上,其他岗位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10%;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不低于70%,其他岗位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30%。寄宿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可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扬州声音】目前市区各个中小学教师岗位总量大体与省里此次公布的《意见》办法相当。梅岭中学应副校长告诉记者,超过85%的教师岗位比例设置适合学校的需求。

  特设岗位聘用不受限制

  特设岗位是为适应学校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不合规定要自然减员

  学校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级

  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岗位名称及对应等级为: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分9级

  最高等级是副高级五级岗位。各级职务岗位名称及对应等级为: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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