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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职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一天12个小时夜班
来源:东方网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18-04-03
当时,钟婷班上有一名男生上白班,因为站着操作的时间太长,加上体质比较弱,在流水线上昏倒了两次后,在家长的交涉下办理了离岗手续,因为受不了工厂高强度的工作,她学校先后有20多名学生申请离岗。除了3月17日请假去医院休息了一天,她在这家工厂连续实习了12天都没有享受过法定假日。无奈之下,她把厂里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在桂林工作的姐姐。
姐姐陌晓通过桂林市教育局的公众号“桂林教育”联系上了职成科的工作人员,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咨询、反映。此后,她又查阅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发现妹妹的学校在组织学生去江门工厂实习期间,很多做法都违反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明确提出,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且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及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此外,《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要求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钟婷却发现,班上两名未满16岁的学生小罗和小吴也在老师的组织下,参加了实习,在进入企业后签实习协议时,老师让他们填写的是别人的资料。学校拍摄的一张校领导去车间看望实习学生的照片中,小罗正在流水线上工作,一旁挂在墙上的时钟显示当时是晚上10点半。
“我向教育局反映后,还把发现的这些违规情况发在了微博上。”陌晓说,可能相关部门感到了压力,同意给我妹办理离职手续,结束在那家工厂的实习。3月23日,钟婷在填写了离职申请表后,于25日回到了桂林。离职时,带队老师告诉她将会按照每小时13元的标准结算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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