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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惨案——滴血的问号
来源:正义网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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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惨案”——滴血的问号

        事件回放

        3月23日早上7点24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重大凶杀案,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救治10人,抢救无效后又死亡5人,嫌犯郑民生当场被抓。

        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杨家钦用菜刀连砍7人,造成一名8岁男孩和一名80岁老妇死亡,另有两名小学生、一名学龄前女童及两名村民受伤。

        4月28日15时,陈康炳混入广东省湛江雷州雷城第一小学,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一名为保护学生而与歹徒搏斗的老师。

         4月29日,江苏泰兴,徐玉元在幼儿园内持刀砍伤32人。

         4月30日,山东潍坊男子王永来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王永来被当场烧死,5名受伤学生目前无生命危险。

        5月12日上午8时左右,48岁的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村民吴焕明持菜刀闯入该村幼儿园,致使7名儿童和2名成年人死亡,另有11名学生受伤,其中2名儿童伤势严重。死亡的7名儿童为5男2女,2名成人为幼儿园教师吴红英及其母亲。犯罪嫌疑人吴焕明行凶后返回家中自杀身亡。

        事件影响

        校园惨案发生后,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依法严肃处理犯罪分子,精心治疗受伤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指出,“社会安全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最让人牵挂揪心的是孩子安全” 要立即行动起来,给孩子们的成长和学习提供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教育部长袁贵仁在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说: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这是我们应当必须共同遵循的教育准则。一个没有安全保障的学校,绝对是一所不合格的学校,一个不具备安全意识的老师,绝对是一个不称职的老师。

        5月5日下发的《关于切实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侵害学前儿童及师生安全刑事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强调,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学前儿童及师生生命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校园惨案连发,安全问题上升至国家高度。各地校园与公安武警展开合作,进行安保演练,增配安保器具与守卫力量。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遏制校园周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各方观点

        著名律师郝劲松:全国中小学生的安保措施应当有法律规定,现有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都过于虚无飘渺,没有明确学校应该做什么、当地政府应该做什么,以及怎么来保护学生的安全,所以应当立法以保障安全。其次应当尽早实施国家赔偿,政府、学校不管是哪一级都应立即承担责任。国家援助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后续政策要迅速出台,给予学生安全的制度保障。

       “聪明就是笨” :这几起校园血案的行凶者,有的是小学公办教师,但2006年就病退在家;有的曾是保险公司职员,但2001年即被辞退;有的曾是社区大夫,但也一年多没有工作过。这部分长期失业在家的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心理状态是最脆弱的,也最容易做出极端的行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得从根源抓起!  河南商报 

        周建邦:在当前这个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一些人悲观厌世心灵扭曲,产生报复社会的恶念,屡屡将自己的一腔怨气撒向心灵纯洁的稚嫩儿童,确实值得我们高度警惕。校园治安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必须切实承担起保护学生的责任,还校园以安宁。2010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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