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辩解最终没有被采信,法院认为齐某萍父母并没有相约自杀的行为,公安机关的尸检并未检出安眠药成分。法院还认为,两被害人有反抗,只是反抗不力,两被害人均被其用胶袋套住头部,勒住颈部,呼救不能。
法院论证说,根据中山市中医院和中山市人民医院提供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证实,齐某萍曾以“邓现梅”、“叶子君”之名在上述医院领取过“酒石酸唑吡坦片20片”、“阿普唑仑片”等药物,这两种药均有安眠作用。
但公安机关对现场提取的两名被害人的肝脏组织、胃壁组织、膀胱冲洗液进行检验后发现,在其中一份膀胱冲洗液的检材中未检出阿普唑仑、唑吡坦成分,说明两被害人中有一人未服用安眠药;结合齐某萍在法庭上关于两被害人在案发前几天正常服用过安眠药、且在案发当晚还一起到公园跳舞的供述,说明两被害人不应有相约服药自杀的行为。
杀人动机不是很卑劣
排除掉相约自杀之后,法院采纳了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齐某萍杀人的动机是出于解除其父母的痛苦,不是很卑劣。” 法院说,两被害人因生活琐事而发生争吵,齐某萍在成年之后错误解读父母的行为,且用极端的方式处理此类问题,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且手段特别残忍,本应严惩,但鉴于本案的发生确实与齐某萍所处的家庭困境有关,犯罪动机不是很卑劣的辩护意见可予采纳。
法院还认为,齐某萍在归案后能坦白交代其罪行,虽在法庭上有避重就轻的辩解意见,但总体认罪态度较好;齐某萍在犯罪前一贯表现良好,犯罪后被害人的亲属向法院出具求情信,对齐某萍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上述情节经查属实,可对齐某萍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齐某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愿在庭上显露脆弱
判决结果宣布后,齐某萍表示自己不会再进行上诉。同时,齐某萍还写下一段文字记录自己的心情,其中提到“感谢政府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事发后齐某萍一直冷静克制,昨天她也坦言,自己不愿意在法庭上或者当众显露脆弱的一面,但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每到夜晚她常常独自落泪,“想起来我对父母太狠了。”
庭外法官劝慰她要好好改造,看到未来生活的希望,听到这席话,她才忍不住潸然泪下。
远在河南的齐某萍的大伯告诉记者,对这个结果,家属非常满意,“虽然家里面有些人还不能原谅她,但都希望她活下来,毕竟她还年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