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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雇凶杀情敌出错 无辜家属索赔4900万元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0-05-19
无辜家属索4900万元赔偿
妻子被撞后不久,面对媒体,王素容的丈夫曾绍勇说,妻子变成植物人之后,他没法继续工作,两个女儿只能暂时放弃学业由亲戚照顾,快开学了,学费还没交,而当时他们已经欠下医院54万元。
在附带民事诉讼里,曾绍勇提出了4900万元的天价赔偿数额。王素容的代理律师欧湘富认为,这个数额是合理合法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算出来的,其中包括了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各种法定的补贴。欧湘富称,4900万元的赔偿要求有事实依据,并不是漫天要价,因为“我们都不知道植物人能活多少年”。
被害人家属重提天价赔偿
5月12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女教师张雪静、开车撞人的胡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几名被告人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王素容的代理律师称,一审判决量刑过轻,王素容的丈夫曾绍勇已经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向法院提起抗诉。同时,他们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赔偿130多万元的金额太少。另外,此案开庭审理时,张雪静也曾在庭上表示,愿意将自己的房产、车子用以赔偿。但曾绍勇认为,她的这些财产加上石春龙赔偿的1万元,也不过几十万元,连王素容已经花的100多万元医疗费都远远不够,其他赔偿项目更无着落。
曾绍勇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额高达4900万元,而一审法院最终只支持了包括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30多万元。在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申请时,曾绍勇要求6名被告人连带赔偿4900万元,重提“天价赔偿”。(记者 张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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