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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月收费高达万元 幼教贵族化现象严重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0-05-31
收费不该成监管盲点
据了解,民办幼儿园是以自身的特色、教学质量等作为制订费用的依据。整个运作都是靠企业、机构自己出资,收费没有最高上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制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相关规定没有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费用作出任何限制。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尹后庆表示,目前除了义务教育外,其他教育都采取的是成本合理分担的方式。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公办大学收费只能占生均教育成本的25%以下,因此学生家长所承担的费用并非大学的全部成本。但对于学前教育,目前没有全国的统一规定,因此家长需要分担的就相对较多。
有识之士指出,优质幼儿教育资源“供不应求”和幼儿教育过度的市场化,必然导致幼儿教育资源的配置失衡。吸引社会资本,让社会来分担幼儿教育责任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此的分担机制绝不意味着天价收费,更不能乱收费。政府把提供幼儿教育公共服务的责任推给社会,转嫁给市场,而监管的责任却没有履行到位。
“民办幼儿园收费不该成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盲点。”许多家长呼吁,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链条,不能任由市场调节。政府应针对幼儿园的办学成本展开调查,而后为不同等级的幼儿园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洪梅香等建议,政府应该大力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幼儿教育收费标准或者实行最高限价,杜绝幼儿教育高收费、乱收费。同时应把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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