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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伎俩蒙蔽考生诈骗敛财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0-08-09

  8月5日我省二批本科院校录取工作已结束,8月14日全部高招录取工作也将结束。根据往年情况,本科录取基本结束时,各类招生诈骗活动也较为猖獗。名校

  针对这一时段招生诈骗活动频繁的特点,教育部通过其官网发布2010年高考招生预警,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虚构与招生部门的密切关系伪装其骗子身份,借助熟人作担保,凭借虚假承诺做诱饵,重点瓦解心存侥幸人群的防御底线,实现“交钱就能实现低分高录”的诈骗目的。

  教育部公布不法分子主要采取5种诈骗伎俩,并提醒广大考生,只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批次和相应高校的分数要求,才有机会被高校录取。切勿心存侥幸,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教育部已公布了全国及各省份高考违规招生及招生诈骗举报电话,我省的举报电话是024-86981102。名校

  伎俩1

  “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混淆障眼法

  诈骗方式 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不同学历教育之间、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非学历教育学员,甚至不乏一些中学教师参与此类生源组织活动。名校

  提醒 教育部严禁高校通过虚假宣传、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会通过教育部门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名校

  伎俩2

  “伪造虚假招生信息”诈骗法

  诈骗方式 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公示录取名单、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提醒 合法的招生院校名单均在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上公布,除此之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均不具备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资格。各省级招办及有关高校均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公布录取结果及查询办法,考生要结合录取通知书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网站或录取查询系统中确认本人录取结果。

  伎俩3

  “鼓吹有内部关系”诈骗法

  诈骗方式 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招生机构的 “朋友”、“校友”、“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机动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降分录取未达线考生。

  提醒 教育部对录取期间高校招生计划的使用有严格要求,高校必须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计划的使用程序、范围和责任。安排跨省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但教育部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因此没有所谓 “内部指标”、“点招指标”、“计划外指标”。名校

  伎俩4

  “走特殊类型招生捷径”诈骗法

  诈骗方式 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传 “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等就是学校“自由招生”。只要交钱,就可不受约束,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

  提醒 教育部严禁招生院校避开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擅自录取考生。目前开展自主选拔录取 (社会上俗称 “自主招生”)的部分大学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或按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而且整个测试及录取过程均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伎俩5

  “军校降分招收地方生”诈骗法

  诈骗方式 不法分子或中介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许诺教育部认可学历、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等,骗取学生和家长信任,进行诈骗。名校

  提醒 从2008年起,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开办学历教育专业(班次)或按学历教育的学制和规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

  □本报记者/张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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