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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孩子不到1年被下暴6次 省下饭钱交“保护费”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2-05-16

 “孩子权益受侵,与父母的粗心也有关系”

  昨天,长寿检察院检察官江瑛告诉我们,在她办理的案件中,有很多类似于小磊这样的情况,这些被害人都是学生,尚未成年,他们在遭到侵犯时,因为害怕或无知,并没第一时间告诉家长或老师,这使得他们一次又一次遭受到侵害,甚至遭受到更严重的侵害。“在这些案子中,如果家长细心一点,其实是可以看出苗头的。”

  案例一:父母应该留意孩子脸上的伤痕

  赵力(化名)是荣昌某初中的中学生,由于身材矮小,性格懦弱,经常被班上的几个同学欺负。那几个同学经常叫他做下蹲或者打他耳光取乐,并威胁他不能告诉老师,否则将被整得更惨。去年,几个孩子又一次拿赵力取乐,赵力被人推倒,头撞在了石头上。直到那时,才被老师发现,在告诉家长后,家长报了案。后经鉴定其为轻伤。

 “以前他有时回家脸上有些印记,问他是不是被打了,但他说是自己撞的,我们也没有留意。而且他也说过不想读书或者想转学,我们也以为他是不认真读书,不仅没有深究,反而还责骂了他,现在想来要是当初能注意这些细节,也许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了。”

  案例二:小丽回家有时会衣衫不整

  长寿10岁的小丽(化名)本是一个活泼可爱,性格开朗,人见人爱的小姑娘。

  2010年的一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孩子还没有回家,小丽的母亲就去找她,在70多岁的邻居老头床上找到了小丽,这时她已经被老头侵害了1年多。

 “因为在家父母不准看电视,女孩最开始只是跑去邻居家看电视……”江瑛说,小丽的父母并没有注意到女儿每次回家的一些细节,比如衣衫不整,身上有痕迹等。

  下暴男孩

  获刑1年半

  案件移送至长寿区检察院后,考虑到小李是未成年人,根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小李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方谅解后,检察院对他作出从宽量刑的建议,最终,小李构成抢劫罪获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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