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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初中生造谣被拘续:律师称其言论与游行无关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3-09-22
新闻内存
同学眼里的杨某:关注时事新闻
在同学的眼里,杨某性格“算是比较活泼”。他关注国内的时事新闻,曾因钓鱼岛问题和父亲辩论,他发帖说,“全国各地最近命案频发,各位出门都多留点儿神!”他常常在网上爆粗口,但有时又会感叹“一个人坐在街边,那些残存的童年记忆浮现在脑中,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他的微博上给自己取名“辉哥”,截至昨天上午记者看到时,他发的关于KTV命案的微博的转发量为零。在微博中,他这样评价自己:“我抽烟,但不嗑药。我能喝酒,但不乱性。我崇尚暴力,但我很少打架。我人穷,但是不需要你的同情。我一身恶习,但我有自己的信仰。我长的不帅,但我会努力让自己善良。我不会给讨厌的人好脸,但我会真诚对待每个帮助过我的人。我要的不多,只要一个相伴一生的女人,和一帮能参加我的葬礼的兄弟。”
杨某一家原住在张家川县胡川乡某村,小学二年级时,因父母在北京开了个拉面馆,他便跟父母来京读小学,直到初二时,因无法在京参加中考,转回张家川镇中学读书,爷爷奶奶则在县城内陪读。陪读住所条件简陋,只有一间卧室一张床,杨某晚上就和爷爷奶奶挤在一起。
今年暑假,杨某在父母的拉面馆里打工,作为奖励,父亲送给他一部4S手机,正是这部手机拍下了争议画面。按照杨某在户口本上登记的年龄,他已满16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仍是未成年人。
8月下旬开学后,杨某上初三,在北京的父亲为督促他努力学习,为他定下了中考的目标:甘肃省的重点中学天水一中。据《南方都市报》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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