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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长3年收"学位费"19.7万元 自称出于同情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4-04-11
法院:自首从轻索贿从重
三水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陆衍党、张某莉的供述及众学生家长的证人证言,证实张某莉既有受学生家长之托介绍学生家长向陆衍党行贿之举,也有受陆衍党之托介绍学生家长给陆索贿之举,其行为符合介绍贿赂罪的犯罪构成,而非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罪。
陆衍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同时上缴了受贿所得的赃款,可依法从轻处罚;但同时陆衍党又有索贿情节,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两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陆衍党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5万元;以介绍贿赂罪判处张某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庭审直击
校长陆衍党:
知道违规但“同情”学生
庭审中,57岁的陆衍党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
他表示,2010年,因为有很多外地户籍学生没有找到学校读书,也有一些原来在乡下或私立小学读书的学生家长想在西南街道的学校读书,这些家长找到他,要求帮忙解决孩子的学位问题,并主动提出愿意给些“好处费”。于是他“同意帮忙,但要求每个学生交3000元左右的学位费、茶水费”。
于是,从2010年至2011年,陆衍党陆续收取了约40名学生家长送的“茶水费”共约11.4万元。陆衍党还表示,这里面不乏“打包价”,例如偶尔有一家两个孩子都来的就“优惠些”,只收5000元。
“按照教育局的规定,这些外地户口的学生一般是不能进入我们学校读书的,但我出于同情学生,违反了教育局的规定,未经审批就安排他们入校了。”陆衍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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