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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学前教育法”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18-03-05
     “学前教育作为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却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相对薄弱的一环。”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广东省珠海市委会主委、广东省珠海市副市长、红十会会长阎武在会上介绍了自己提出的关于制定学前教育法的议案。他称国家层面的学前教育立法已刻不容缓,这不仅是人民群众希望解决入园难等问题的需求,更是现存有个别虐童、幼师师德失范等现实问题的倒逼。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和脱贫攻坚战等的实施,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入园难的情形在短期内将持续加剧,入好园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强烈。”阎武指出,学前教育作为最基本的民生需求,而现实情况是我国学前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公益性属性无法保证,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这些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层面予以保障,以满足群众对“幼有所育”的迫切需求。
    同时,目前学前教育存在一些让人揪心的问题,比如近几年出现的虐童事件,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学前教育立法也是这些现实问题的倒逼。”阎武指出,目前我国尚没有全国层面的学前教育专门法,政府的行政法规强制性不够,学前教育遇到一些棘手问题无法可依,使得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所以,有必要在国家层面开展专门立法,从法律层面解决学前教育的问题。”
    阎武认为,学前教育立法也是法治教育的需要。“我们知道随着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教育法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教育中,唯有学前尚无独立的专门的法规来规范,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大背景下,急需通过学前教育立法,做到办学行为有法可依,保障学前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阎武说。
    阎武指出,目前国内部分省份已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比如北京、江苏、云南、山东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学前教育地方法规。“这些地方法规对于推动学前立法有示范和推动作用,为学前教育立法奠定了基础。”此外,国家层面已对学前教育立法进行了探索,教育部先后出台了托儿所、幼儿园建设性规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中,已明确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
    由此,阎武建议尽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进程。“尽快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对学前教育的立法问题进行探讨,比如能否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问题、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性问题,能否明确学前教育的发展体制问题,明确早教市场的监管、体制问题,以及明确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的问题。”阎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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