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09日,省政府在楚雄州举行云南省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区域布局调整工作,推进我省义务阶段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整体提高。
近年来,我省以“调整布局、优化结构、集中办学”为目标,结合实施国家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大布局调整力度,使中小学区域布局逐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仅2008年与2006年相比,全省已减少中小学3665所(点)。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全省中小学区域布局仍存在着校点分散、规模偏小、效益偏低;学龄人口持续减少,班均规模不合理;城镇化快速发展,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中小学布局不合理等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结合我省实际,加大教育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探索集中办学方式。近期,省委、省政府决定将推行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作为全省“十二五”期间教育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并已制定《云南省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意见》。总体目标是,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通过3年努力,合理收缩村小和教学点,提高办学集中度。一是全部撤销现有 “一师一校”点;原则上撤并300人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每个乡镇集中办好一所寄宿制中心完小和若干村完小,校均规模逐步达到300人以上。二是提高初中集中度和办学规模。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镇,根据需要举办初中,校均规模应达到1000人以上;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镇原则上不再设初中。三是2012年基本完成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的阶段性任务,实现基础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确保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目标的实现,副省长高峰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科学规划,完善措施,合理布局,密切配合。先建后撤、可建立跨乡镇、跨区域的学区。对撤并后的校舍要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资源的集中优势,要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将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抓紧做好规划、项目、资金、减免税费、督察“五个统筹”,要明确责任,强化保障机制。未来二至三年,要集中教育基本建设方面的财力,重点用于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省级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必要的支持。要实事求是,立足实际,分步实施,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通过加强学校管理和建设,尽可能使每个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接受到最大程度的优质教育。
会议期间,全省各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前往楚雄市及大姚县部分中小学现场参观取经。昆明、玉溪、曲靖等州市分别介绍了前期布局调整成效经验。省政府对获得教育部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称号的玉溪市、五华区和大姚县进行了表彰。
记者 罗霞(云南日报)
来源:云南人民政府网-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