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慎重作出开除决定
4月21日,新乡学院法制办负责人和法律顾问、秦鹏律师接受了记者采访。他们向记者介绍道,梦爽是学院成立以来开除的唯一一名学生。学校一直不想对学生实施这么严重的处罚,可她却是越闹越厉害,直至发展到辱骂、殴打老师。
校方说,因为实习是专业实习,只能到中院或其他公检法机关,电视台不在此范围内。所以,当梦爽找系主任杨某开实习介绍信时,杨主任向其说明情况后,拒绝了她。梦爽当时要求使用办公室电话,杨没让她打。梦爽就要抱起桌子上的电脑显示器向地上摔。红旗公安分局据此将她拘留了10天。最严重的是2007年4月11日,梦爽与班主任在教室外谈话,梦爽突然从后边用拳头、挎包击打班主任的头部,并将其眼镜用力摔碎,影响非常恶劣。
另外,她说系主任扣了她的四级英语准考证,剥夺了她的考试权,其实,那天,她有准考证,也参加了考试。
因梦爽屡次违反校规校纪,在师生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经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慎重地作出开除其学籍的处罚决定。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
昨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注意到,近20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陪审团,出庭旁听。梦爽说,办案法官告诉她,行政案件设立陪审团在国内还是第一次。
被告新乡学院领导没有出庭,学院法律顾问、律师秦鹏受委托全权代理。梦爽要求新乡学院根据新乡市中院今年2月下达的关于撤销开除其学籍决定的判决,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毕业证。
被告律师秦鹏则说,梦爽有五门功课没考试成绩,没有提交毕业论文,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不能为其颁发毕业证。
梦爽反驳说,自己没有参加最后五门功课的考试及提交毕业论文,是因为学校已将其开除,强行剥夺了其受教育及参加考试的资格。法庭将择日进行判决。(记者刘新萍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