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师被治安处罚
在幼儿家长报案的14日当天,李某和蓝某燕两人也被传唤到派出所询讯,李某面对记者承认,视频是蓝老师拍的,但却称对孩子打人的事不知情。“两个孩子吵闹,我有叫他们停,后来我就去厕所,其他我就不知道了。”“我觉得我错在看到孩子们在打闹时没去制止……”然而,羊城晚报记者经多方证实,视频里一直在教唆小女孩如何打小男孩的那个女声,其实就是李某本人。蓝某燕也向警方供认是她拍摄的这段视频。
据了解,警方现已查明李某和蓝某燕两人5月6日唆使幼儿殴打幼儿、并用手机录像的违法事实,同时还发现她们平时也经常唆使幼儿殴打不听话的幼儿。龙珠派出所治安负责人张惠榕表示,根据相关法律,两名老师已经构成教唆、胁迫、诱骗他人殴打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警方目前已对蓝、李两人分别处以治安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不过据了解,李某因为怀有身孕,依法被免予处罚。
■专家说法
涉事幼儿都是受害者
心理咨询师李宏新认为,打人、被打、围观的幼儿其实都是心理受害者。在此次事件中,老师的教唆是严重的错误示范,容易让孩子形成暴力崇拜。心理学研究表明,幼时攻击性强者,长大后往往容易暴力犯罪;被打的幼儿,一方面既受权威力量(老师)的压制不敢反抗,另一方面也因委屈无法宣泄而形成挫折感,若没有很好的心理疏导,必将在其心里长久存在,长大后或将迁怒于那些更弱者。
李宏新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说,“围观幼儿”是最严重的心理受害者。幼儿最常用的学习手段是“榜样模仿”和“观察学习”。在此事件中,他们身临其境,被动地接受双方暴力过程演绎,既感受施暴者的无所忌惮,也体验了受暴力者的挫折感,这种心理感觉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一生。记者 王漫琪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