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记者日前获悉,成都市各区(市)县今秋全面启动了在示范性普通高中举办“宏志班”的“惠民行动”,目前已有近80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各区(市)县最好的学校“零费用”就读,同时享受资助。据成都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论从资助范围还是资助费用上,成都市在20所示范普通高中举办“宏志班”,在全国尚属首例。
为进一步深化成都市帮困助学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本着“最好的学校,最好的师资,最好的学生”的精神,我市全面启动了在示范性普通高中举办“宏志班”工作。该项工作也是一项惠及城乡贫困家庭的重大举措,作为我市“阳光圆梦工程”帮困助学活动的延伸和补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
据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各区(市)县都分别在一所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中开设一个由政府主办的高中“宏志班”,每班人数45人以内,全市共资助900名以内“宏志班”学生。目前,锦江、青羊、成华、金堂等15个区(市)县举办的“宏志班”已于9月3日正式组班行课,温江、新都等5个区(市)县的“宏志班”也于9月11日正式组班行课,成都全市目前共招收“宏志班”学生近800名。
以后,各区(市)县每年都将招收一个“宏志班”,明年还将根据各区(市)县具体情况,对班额人数进行调整,不排除在相对贫困地区扩大招生人数的可能。(记者 钟文)
相关链接 资助内容
成都市“宏志班”的资助内容为:免收学费、书本费等一切教育费用;按略高于当地生活水平标准资助学生生活费(伙食费、住宿费等)。2007年,中心城区按每年4000元标准资助,二、三圈层区(市)县按每年3500元标准资助;同时,各区(市)县民政部门(慈善会)每年筹集1至2万设立“宏志班”专项奖励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入读条件
一、家境贫困: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家庭有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今年招生情况看,条件较好的区(市)县降低了贫困标准,不局限于低保户家庭,对于家贫、有特殊困难、烈士子女等条件的学生也进行了录取;
二、成绩优秀:学生中考升学成绩达到本区(市)县当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条件;
三、学生在初中学习期间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
四、未接受其他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