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福安市法院对该市赛岐中学教师集体贪污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该校校长、副校长等6人被判刑,其中最高的被判刑6年3个月。
霞浦一印刷厂“出事”
牵出赛岐中学
赛岐中学集体贪污受贿案浮出水面,源于宁德霞浦县某校办印刷厂一名相关负责人的落网。这个校办工厂印刷一些复习材料等,销售给赛岐中学。
印刷厂的这名相关负责人落网后,供认了此前曾给赛岐中学校领导回扣,让学校购买该印刷厂的复习材料的事。目前他已经被判刑。
福安市相关部门随即调查发现,2002年至2005年间,校长刘某和另一校领导潘某,在为学生订购学生寒暑假作业、学习资料、“初三总复习指导丛书”的过程中,收受经销商贿赂款共计4.58万余元,刘某分得6000元,潘某分得近3万元,其余的钱分给了段长和班主任。
想出各种名目
134万不入账
福安市法院查明:2000年至2006年,刘某、缪某、袁某、潘某、陈某、郑某等人共谋后,分别利用担任赛岐中学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等职务便利,截留该校部分学生的补习费、寄读费、临时代办以及部分教师的请假工资等,共计近134.6万元不入账,设立“小金库”。
这6人还以领取行政津贴、值班加班、电话、中考等各种补贴,安排工会送礼,安排年关领导慰问以及安排端午节拜访有关领导为名,大肆贪污公款。
据介绍,有关部门还在赛岐中学查获一本“黑色账本”,账本清楚地记录了这6人的贪污情况。原校长刘某贪污18.523万元,其中参与共同贪污14.55万元,单独贪污3.973万元;潘某参与共同贪污12.965万元,分得2.131万元;袁某参与共同贪污13.265万元,分得2.231万元……
6月14日,福安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年,以受贿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3个月;以贪污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2年,以受贿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以贪污罪分别判处缪某、袁某、陈某、郑某有期徒刑3年至1年,缓刑4年至1年6个月。
(搜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