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2008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召开。宋承祥副厅长在会议讲话中强调,要从严治招,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
宋承祥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强综合治理高校招生环境,在巩固对招生乱收费、体制外招生、高考移民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高校违规招生和非法招生中介诈骗等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公正、有序。
一是加强对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工作,重点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及项目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加强审核与监督,经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及广告方可在媒体刊发并不得更改或有意使用简称以混淆办学性质、层次等关键信息;对已公布或刊发的章程、广告,有关主管部门要进行抽查复核。
二是要严格规范高校特别是部分高职院校、民办高校招生管理,坚决禁止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抢揽生源、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是要协调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违规招生和诈骗案件及处理结果,完善招生预警制度。
四是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继续坚持报到后全面复查和进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的办法,严查冒名顶替的学生,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
五是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责令高校停止招生;对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各有关成人高校也要加强自我约束,对函授站点进行全面整顿,避免在成人高考中发生生源恶性竞争事件。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