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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校本科生可跨校修读课程
来源:东快网 作者:东快网 编辑:newsadd 时间:2009-02-05
      东南快报讯(记者 黄静娜)即日起,福州高校的学生可跨校修读课程,可在各高校之间课程互选,学分也互相承认,报名条件为福州各高校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的。

  福州高校的大学生所报读的课程包括福州所有大学开设的讲座、选修课程、必修课程,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以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等。

  课程互选是指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任何一所高校都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开设课程供其他院校学生修读,任何一所高校的学生都可以根据本校的有关规定修读其他高校开设的课程。

  据了解,报读双学位和双专业的学生可进行跨校修读课程,实行学分互认。学分互认是指学生除了学习本校课程外,还可以学习福州其他高校的相关课程,所修得的学分可以转换为本校学分。同时,本校学分也应为其他高校所承认。

  报读双学位和双专业的毕业学分一般不低于60学分,辅修专业学分不低于30学分即可毕业。

  报名方式将由各有关高校于每年5月份前在共享平台发布。由高校教务处组织学生上网申报,并对学生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开课学校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后,将同意接受的学生名单及课程等材料上网公布,并颁发听课证。

  学生主修学校教务处协助做好相关的告知和颁证工作。学生在网上查询到自己所需的课程后,可凭学生证,由个人或集体到开课高校报名,无须经学校证明。报名确认后,领取听课证,凭证听课。

  若该生已获得主修专业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并系统修完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者,经双学位所在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双学位所在学校颁发《××学校第二学位证书》。

  若该生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并系统修完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由双专业所在学校颁发《××学校第二专业证书》。

  若该生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并系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由辅修专业所在学校颁发《××学校辅修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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