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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小学生放学途中摔掉牙 托管班被判担责6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7-04-06

资料图。
       一名7岁小学生中午放学后独自回托管班,途中不慎摔倒致一颗门牙脱落。家长起诉托管班索赔,法院判托管班承担60%的责任。
       7岁小学生不想等其他人
       说自己回托管班
       小慧(化名)出生于2008年,2014年开始在西安市长安区某小学就读,母亲将其托管在李某开办的托管班。2015年9月18日中午,小慧放学后到学校门口,因来接学生的托管班老师还要等托管班其他学生,小慧不想等便给说自己回托管班,老师同意了。但就在小慧回托管班的路上,不慎摔倒导致一颗门牙脱落。
       小慧先后到三家诊所以及口腔医院治疗,家人要求托管班对小慧受伤负责并承担医疗费等赔偿,但双方未达成一致。于是小慧家长将托管班负责人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2245元、交通费6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后续治疗费10000元等共计15893元。
       对此,托管班负责人李某称,当时她确实是去接学生,小慧走时也给她们说自己要走,但小慧摔倒的原因是擅自跑到台阶上面摔倒,出于感情因素,她愿意给一部分费用。
       法院试图主持调解,但双方意见相左。
       法院认定
       双方都要承担一定责任
       近日,长安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存在托管关系,原告从放学以后到父母接回之间的监护责任转移由被告承担,被告对原告自行回托管中心途中受伤有赔偿责任。又因被告在放学时间到校门口迎接受托学生,可认为对监护责任的履行,原告不愿等待其他同学要求提前回托管中心,导致受伤原告也有一定责任,可适当减轻被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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