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
图文最新
热点文章
不还助学贷款为何“成风”
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8-08-27
□今报记者 张少春 沈春梅 通讯员 金研/文 首席记者 闫善良/图
    8月20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10起特殊的借贷官司,但被告一个也没来。
    这些被告是河南农业大学的10名大学毕业生,另外12个该校毕业生也同时当了被告。之所以被起诉,是因为他们欠银行助学贷款不还,没有主动和银行联系或重新签订新的还款协议。“从去年年底到现在,共有100多名大学生被起诉到法院,全部因为不还助学贷款。”让金水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崔雷忧心的是,这一数字正在逐年逐月增加。
    事实上,不只是在河南,最近两年,大学生不还助学贷款被起诉的官司在全国范围内都频繁出现,这不得不引起社会的关注及思考。大学毕业生不还贷款事件频发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原因?银行上诉至法院又会给欠款的大学毕业生带来怎样的影响?而对于那些即将步入大学、准备申请助学贷款的准大学生来说,这些案件会有哪些启示?
【事件】
22名大学毕业生成被告
    小李 (化名)来自三门峡卢氏县农村,他是河南农业大学的一名毕业生。2002年4月,为了帮助小李完成学业,农业银行商都支行向他发放了助学贷款4000元,该笔助学贷款的到期日为2006年6月29日。
    如今,小李已经毕业两年,却一直没有归还这笔贷款。今年6月16日,眼看到了两年诉讼时效的最后期限,农行把小李告到法院,“要求其偿还贷款和利息总共4693元”。和小李一起被推上被告席的,还有该校的另外21名毕业生,他们的情况和小李相似。“实际上助学贷款的数额都不大,最少的只有几百元,最多的5000元。学生上学不容易,我们接到起诉后就想方设法跟学校、学生家长和其本人联系。”金水区法院的法官刘延峰负责此案的审理,截至目前,法院一共联系上了18名毕业生或者学生家长。“但是,还有4个毕业生联系不上,有10个毕业生接到法院传票后,态度很消极,没有和法官、银行联系,也不来开庭。”刘延峰说,没法子,8月20日开庭时,法院只能按照法律程序缺席审理,尽管被告不出庭,但这并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
    另一方面,经过调解,包括小李在内的8名毕业生偿还了贷款,农行撤回了对他们的起诉。
【现状】
不还贷款者越来越多
    因为不还助学贷款被推上被告席,“小李”们不是第一例。
    今年4月份,农业银行管城支行也把两名毕业生告到金水区法院,两人均欠款3000元左右。幸运的是,主办法官武红霞和两名毕业生的家长都联系上了。
    其中一名学生是铁道警官专科学校的小曹。7月30日,小曹的父亲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后,从甘肃灵台县赶来郑州。
    “银行帮我们交了学费,让我家孩子顺利完成学业,我们想把钱还上。”这位53岁的甘肃老农在列车上站了20多个小时,来到法官办公室后,执意要把钱交给法官,让他们转交银行。最后,法官找来了银行的工作人员。
    但不是所有的欠款毕业生都像小曹这么幸运。“如果农大的那几名毕业生仍然联系不上,法院将会依法判决其还款。”金水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崔雷说,2006年,法院第一次受理大学生不还贷款的案件,但均调解成功。2007年,被农业银行管城支行起诉的第一批学生中,有9名毕业生开庭时缺席,去年10月28日已经被法院判令还款。
    除了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金水支行近期也起诉了31名大学毕业生,金水区法院已全部受理。昨天上午,建行金水支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副经理王彪介绍说,除此之外,还有234名大学毕业生的助学贷款即将到期。为了保证国家资产不流失、银行利益不受损,在诉讼时效内,银行将对这批毕业生提起诉讼。
    据崔雷说,从2007年底至今,已经有100多名大学毕业生因不还助学贷款被起诉。另有调查显示,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国累计已审批国家助学贷款206.8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金额172.7亿元,助学贷款违约率已达28.4%。
【分析】 不还贷款有“四个原因”
    最近两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大学毕业生不还助学贷款被告上法院的案例,已经成了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大学生为何成了“老赖”呢?是无条件偿还还是另有隐情?
    在法官们看来,大学毕业生不还助学贷款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很多学生确实是家庭贫困。今年8月底,金水区法院的法官收到了一封毕业生父亲写的信。
    这位夏邑县的王姓家长解释了没有还款的原因:家里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考上大学时家里有人出车祸,花了一两万元;2002年,孩子爷爷又得了白血病,孩子奶奶摔断了腿躺在床上。最糟糕的是,女儿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正式工作,所以至今没钱还钱。“毕业后没有找到理想工作,没钱还款也是一个主要原因。”法官刘延峰举例说,刘某是去年年底被银行起诉的,欠助学贷款3000多元。毕业后,小刘到贫困县支教,每月发放的工资还不到650元,仅够维持基本生活费。
    如果说家境困难、没找到理想工作是客观理由的话,银行方面最不能理解的,就是那些误解助学贷款和恶意不还贷的毕业生。“助学贷款不是国家补贴给我们的吗?需要还吗?”王彪说,在追讨欠款的过程中他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反问,欠款毕业生以为助学贷款和国家的粮食补贴一样,都是免费的。更有甚者,明明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可就是拖着不还款,直到被起诉后才肯还款。
【影响】 违约将记入信用“黑名单”
    一边是央行强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一边却是让银行头痛不已、居高不下的助学贷款违约率……
    鉴于这样的现状,各银行纷纷寻求对策,来避免自身利益受损。于是,银行在媒体曝光欠款大学毕业生名单、建立信用“黑名单”等措施一一出炉。而一些高校迫于银行压力,以扣发毕业证来要求学生还款,但也因此被学生告上法院。“贷款的学生大都是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大学非常不容易,银行发放助学贷款就是想资助他们完成学业。如果这变成不良贷款,就违背了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初衷。”王彪说,现在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发展非常快,这些大学毕业生如果不按时还款,将被自动记入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就是平时说的信用“黑名单”。
    “今后的个人房贷、车贷、信用卡办理等,都将受到严重影响。”王彪说,要想消除这个信用“污点”,需要把欠款还清,并且7年内没有不良信贷。
【思考】 有无更人性化的解决之道
    尽管欠款不还将面临被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后果,但这似乎并不能敦促所有欠款的毕业生都还款,毕竟还有的确没钱还款的毕业生。
    随着全国各地因不还助学贷款而被告上法庭的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社会各界也都在思考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问题。不少高校教师都认为,银行在媒体上曝光“黑名单”敦促还贷,还不如帮助那些家境的确贫困的大学生延长还款“缓冲期”,或者重新签订“分期还款”协议。
    在一些学生看来,银行方面应该在沟通机制上加强,不要“要么还钱,要么公堂见面”。接受采访时,郑州某高校学生刘娟说,并不是学生不愿还钱,而是银行和学生缺乏沟通,她所认识的几个同学之前没接到任何银行方面的通知,突然就被告上法院了。
    在王彪看来,只要大学生不玩失踪,毕业后及时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补充合同,确认本金、利息、还款计划、还款方式等,并向银行提供本人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银行也不愿意花费财力、人力去打官司。
    王彪还举例说,张海林(化名)毕业于郑州牧业高等专科学校,也是该银行起诉的毕业生之一,虽然没钱还款,但他的态度非常积极。他欠助学贷款3000多元,毕业后没有找到对口的工作,在一家汽车修理厂上班,每个月一千元左右的工资,除去基本生活费所剩无几。但是,他接到法院传票后主动找到银行,保证每个月还款650元。
    对于那些欠款的大学毕业生来说,不管因何种原因欠款不还,又将以何种方式还款,首先应该认清问题的性质。法官刘延峰的话是一个提醒:“在现代信用社会里,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诚信的责任和义务。大学毕业生不能刚踏出校门就有了信用污点,输在个人诚信上。”
■视点延伸
我国大力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
    据新华社电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25日说,我国在试点基础上,正在大力推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马文华指出,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在江苏、湖北、陕西、甘肃、重庆五省、市,有组织地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这些地区和经办银行反映,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认定、信用约束催还款等方面优势突出,是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国家助学贷款品种,应当大力推进。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马文华表示,目前,各地正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开展各项工作。这项工作将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
    她强调,各地有关部门和机构要保证今年秋季开学前,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尤其是新生都能够顺利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