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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闻一多上课吸烟说开去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0-07-15

  新闻背景:7月13日,教育部发布无烟学校参考标准,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全面禁烟,针对普通高等学校要求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指定吸烟区以外区域吸烟,高校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且应劝阻学生吸烟。名校

  王艳春(武汉 媒体人):据汪曾祺回忆,闻一多在西南联大讲《楚辞》时,每次都会点燃一支烟,学生有吸烟的也可上前“借火”。搁在今天,闻先生既不会弄PPT,在课堂上又抽烟,不治他个“扰乱课堂秩序之罪”就算好了,“下课”也难说。

  可偏偏是这种“别开生面”的授课方式让学生几十年仍记忆犹新,老师的真性情和“名士风度”与古典文学的美与意境相得益彰,学生中人才辈出。他们已经习惯了自由、开放的治学风气,他们不会忍受这种“一言堂”。名校

  大学禁烟本是好事,但突然一道命令下来,还是让人很不舒服。大学要去行政化,就不应该还把大学当成必须乖乖听命的下属,再应该的事也不应该用这种颇为“武断”地下命令的方式施行。名校

  在“禁止”“不得”这些冰冷的命令式言语下,大学依旧是那个面对权力言听计从的下属,所谓思想高地的颜面全无。长此以往,久在“樊笼”的大学摆脱行政化的禁锢将遥遥无期。

  胡艺(武汉 职员):教育部、卫生部出台一纸规定不难,但真要实施“无烟校园”,却并不容易。减少学生烟民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学校与教师积极努力,社会也应予以支持、配合。尽管我国出台了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并没有落实。 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尽管难度很大,但却值得探讨与反思。一方面售烟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提高执行力。一旦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就要坚决查处。学校对此负有教育与举证责任。名校

  孩子们尝试吸烟,还在于“烟草影视”的熏陶,孩子们看着大人们吞云吐雾的潇洒镜头,他们又怎么不模仿呢?因此,对于公共场所吸烟现象,为何不能戴上一道法律紧箍咒呢?

  赵小婷(西安 职员):对青少年吸烟影响最大的一是父亲,二是自己的老师,从这点来说,禁止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很有针对性。但是,仅仅要求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还不够,即使老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学校领导却在老师面前吸烟,同样会让校园禁烟活动的效果大打折扣。名校

  而且,作为《意见》的发布者——教育部和卫生部,是不是该从自身做起呢?在我看来,和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同步规定的还应该有:校长不得在老师面前吸烟、教育局官员不得在校长面前吸烟、教育部官员不得在教育局官员面前吸烟……只有这样的连环监督,全面监督,有效监督,校园控烟才会有说服力、公信力和凝聚力,才能够最终取得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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