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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禁收赞助费仅治标 治本还需强化学前教育公益性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2-01-05
田力
昨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1月5日《新京报》)
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幼儿园,政府将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处罚不可谓不严。当前一些幼儿园确实存在收费项目混乱的现象,除了上述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外,还有伙食费、托管费等等名目,而且标准并不统一。但也应该看到,幼儿园之所以敢于乱收费,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受行政部门限定约束,长期不变,早已不适应当下的物价水平,只能通过收取捐资助学款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一些幼儿园仗着“供不应求”的市场地位,敢于狮子大开口,而众多家长面对“入园难”的困扰,只好“被自愿”交费。
学前教育是一项公益性的事业,是国家实施人才战略的起点和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人的终身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有着奠基性的作用,更是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所以,对学前教育的治理和改良,不是仅仅靠出台一两个文件就能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而应该从根本上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强化其公益性,加大各种投入,确保儿童上得了学。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再谈治理收取赞助费的问题。
“入托难,难于上大学”、“幼儿园赞助费没有最贵只有更贵”等等现如今的社会乱象都说明了学前教育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的地步,而解决“入园贵”、“入园难”、乱收赞助费等问题不能只靠文件。政府对学前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强化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将幼儿园适度推向市场再加以相应的管理才是治本之道。而对此,相关部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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