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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个抽查看看中小学“轻负高质”执行得如何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2-10-19

  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不给学生布置大量的作业去练习,而是引导老师用自己专心设计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快速掌握新的知识;尽量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压力,让他们在快乐成长的同时轻松地学到本领……这是嘉兴教育部门这些年来一直在追求的“轻负高质”目标。记者从嘉兴市教育局获悉,嘉兴市政府督导室和嘉兴市教育局昨天开始对全市中小学进行“轻负高质”工作专项督查,未来10天内先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轻负高质”集中检查。
  各地抽查2至4所中小学
  据介绍,此次主要检查嘉兴各地和各学校执行省教育厅“六个严格”、“六项制度”以及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补课意见》的情况,检查各地查处学校和教师违反“减负”规定的投诉情况,检查督学责任区的建立和开展“轻负高质”常规督查情况;同时总结健全“轻负高质”长效机制的工作经验。全市成立7个市级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检查,每个县(市、区)检查时间一天,抽查2至4所中小学。检查组通过到校现场查看、召开师生座谈会或随访,全面了解学校开展“轻负高质”工作情况,此外还将听取被检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情况汇报,并作检查情况反馈。各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报告电子稿报送市教育局督导处,检查报告重点总结各地好的做法与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对违规现象查处情况。
  严禁违规补课
  记者获悉,市教育局上个月已经下发了《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补课的意见》。《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一律严禁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间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培训等活动。中小学校因大型活动等需要调整教学时间的,按照耽误多少时间就调整多少时间的原则,调整教学时间1天及以上的由学校报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调整教学时间1天以内的由学校报其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各类寄宿制中小学校的晚自习时间必须按照规定安排,非寄宿制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到校上晚(早)自习。
  《意见》要求中小学校及在职老师不得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以及各种协会、学会等机构进行办班合作,动员和要求学生集体参加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兴趣班、补习班。严禁学校借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之名,参与组织有偿补课或强制性上新课;严禁中小学校租借社会培训机构场所,开展由本校教师参与并以本校学生为主体的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将校舍和设施设备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有偿补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严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通过公办学校和教师组织在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意见》要求校长必须带头亲自上课,深入教学第一线,同时不断完善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和辅导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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