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
图文最新
热点文章
2015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开始报名
来源:大连日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4-11-10
本报讯(记者于洪全)昨日,市教育局考试中心就我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相关政策作出规定。
报名条件是,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所申报任教学科专业保持一致或相近。
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1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各报名点除考生自愿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考生参加补习班,收取补习费用,如发现此类事件,市考试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并取消报名点的资格。
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下午:13:00-15:00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心理学(小学)。报考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报考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考试成绩。两科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于2015年4月20日后到报名点领取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电话:0411-84649773。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