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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义教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全免 禁先收后退
来源: 作者:记者 余媛媛 王迪 实习生 汪龙华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8-08-26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确保灾区学校9月1日复学复课,不让一个学生因灾失学,昨日,全省2008年秋季开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蓉举行,要求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2009年9月1日前,大部分学校要在永久性建筑恢复正常教学,2010年9月1日前,所有学校要在永久性建筑恢复正常教学。

  免收杂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在已免除广安、甘孜、阿坝、凉山4个市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基础上,全部免除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同时,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今年秋季开学,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再收取原“一费制”中的杂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因地震灾害造成家庭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学杂费不得先收后退

  根据要求,学杂费直接向学生免除,不得先收后退,2008年秋季开学前已预收的学杂费,要尽快全额退还。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原则上按原“一费制”收费办法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将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和重新审核,凡是取消的不得再收,保留的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为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和统一代办保险。严禁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收借读费

  按照国家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各地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对符合当地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并由政府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政府机关可作临时教室

  成都市副市长傅勇林表示,各级政府部门要想尽一切办法保障复学复课,“没有上课的教室,就把政府机关给学校用;没有资金,政府人员不出差、不发工资也要保证学校正常运行。”

  即日起,全省将立即启动校舍建筑质量安全、防次生灾害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治安安全、防火防雷安全的拉网式大检查,确保9月1日复学复课的校舍全部安全投入使用,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治安环境安全。同时,及时完善卫生防疫、水电供应、冬季取暖、排水排污、防火防雷等配套设施,确保临时校舍能够防寒保暖、安全过冬,创造安全整洁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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