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景宁:“有偿补课”是失职后的二次收费
来源:荆楚网 作者:于景宁 编辑:jiaoyu 时间:2009-07-28
衡阳市规定,各中小学一律不得自行组织或假借短期教育培训机构名义组织学生上任何培训班。已经组织的,除高三年级外,均应在通知下达后立即终止,并退还学费。违者由教育局纪委、监察室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在发动、组织学生补课中收受短训学校好处的,以商业贿赂论处,违反《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注销教师资格。(2009年07月28日 《京华时报》)
这些年来,中国教育的一大怪现象就是放学之余、假期之中的无休无止的补课。不仅初中生在补、高中生在补,连刚刚背了几年书包的小学生也在补。对此,人们不仅要问,我们那些负有“传道受业解惑”之责的老师们,上课都干了些什么?为什么非得通过补课才能把知识讲明白?
实际上,补课是课堂教学的一种延续,因为教师在规定的授课时间内,没有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所以,才需要增加课时以达目的。严格说,通过延长授课时间来完成教学任务,其实是一种失职行为,除教学方法、知识水平等因素外,它起码说明教者缺乏驾驭课堂、控制节奏的能力。虽然通过补课可以解决课堂上遗留的问题,但是却占用了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和正常的休息时间,打乱了学生的学习、生活节奏,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所以,通过补课来完成教学任务,在以往的校园里,历来不为称职的教师所取,更为教育界的舆论所不齿。
可是现今,“世道”确实是有些变了,“补课”不仅在许多学校堂而皇之的“上演”,而且学生还要为教师不能按时完成授课任务的失职行为付费、“埋单”,天下哪有这个道理?这不也有点太欺负人了吗?
更为可恶的是,一些教师对该讲授的知识有意不讲,非得学生课余到其家中补课时才讲,而且常常在补课的第二天就在课堂上考试所补的内容,结果去补课的学生成绩绝佳,而没去补课的就不及格。结果逼得一些不想补课的学生和家长不得把钱乖乖地送进老师的口袋里。这种卑鄙的行为和恶劣的伎俩与一些贪官的索贿有何两样?
还有些校长和教师积极向家长推荐一些社会上的教育培训机构,甚至按参加培训的“人头”从这些商家收取“回扣”和“好处费”,对这种行为以商业贿赂论处,实在是没有冤枉他们。
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这个职业被赞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笔者以为,除非你不做,只要你做了教师,就应象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就得象“春蚕”一样“到死丝方尽”;就得做“人梯”,让学生踏着你的身躯上得更高;就得做“铁轨”,把学生理想的列车送到远方。奉献是教师的本色,岂能通过补课来赚取“黑心”钱呢》
有偿补课屡禁不止,教育痼疾久治无效,现在衡阳终于开出一付猛药,实在是可喜可贺!
这些年来,中国教育的一大怪现象就是放学之余、假期之中的无休无止的补课。不仅初中生在补、高中生在补,连刚刚背了几年书包的小学生也在补。对此,人们不仅要问,我们那些负有“传道受业解惑”之责的老师们,上课都干了些什么?为什么非得通过补课才能把知识讲明白?
实际上,补课是课堂教学的一种延续,因为教师在规定的授课时间内,没有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所以,才需要增加课时以达目的。严格说,通过延长授课时间来完成教学任务,其实是一种失职行为,除教学方法、知识水平等因素外,它起码说明教者缺乏驾驭课堂、控制节奏的能力。虽然通过补课可以解决课堂上遗留的问题,但是却占用了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和正常的休息时间,打乱了学生的学习、生活节奏,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所以,通过补课来完成教学任务,在以往的校园里,历来不为称职的教师所取,更为教育界的舆论所不齿。
可是现今,“世道”确实是有些变了,“补课”不仅在许多学校堂而皇之的“上演”,而且学生还要为教师不能按时完成授课任务的失职行为付费、“埋单”,天下哪有这个道理?这不也有点太欺负人了吗?
更为可恶的是,一些教师对该讲授的知识有意不讲,非得学生课余到其家中补课时才讲,而且常常在补课的第二天就在课堂上考试所补的内容,结果去补课的学生成绩绝佳,而没去补课的就不及格。结果逼得一些不想补课的学生和家长不得把钱乖乖地送进老师的口袋里。这种卑鄙的行为和恶劣的伎俩与一些贪官的索贿有何两样?
还有些校长和教师积极向家长推荐一些社会上的教育培训机构,甚至按参加培训的“人头”从这些商家收取“回扣”和“好处费”,对这种行为以商业贿赂论处,实在是没有冤枉他们。
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这个职业被赞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笔者以为,除非你不做,只要你做了教师,就应象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就得象“春蚕”一样“到死丝方尽”;就得做“人梯”,让学生踏着你的身躯上得更高;就得做“铁轨”,把学生理想的列车送到远方。奉献是教师的本色,岂能通过补课来赚取“黑心”钱呢》
有偿补课屡禁不止,教育痼疾久治无效,现在衡阳终于开出一付猛药,实在是可喜可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