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半个多月,大连金州新区某小学突然实行了一项新的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在7点半至8点之间到校,提前到校的学生只能在学校外面等着,该校紧挨着机动车主干道,家长们很担心学生们的安全。(10月9日《大连晚报》)
其实,不到点不开门的规定,并非大连这所小学所独有,而是有相当的普遍性。我在上班途中,就常常看到一些小学门口的热闹景象:众多孩子被阻挡于冰冷的铁门外,或吵嚷嬉戏、或追逐打闹于车水马龙之旁,刺耳的汽车喇叭声此起彼伏,令人无比揪心。
孩子们所面临的潜在威胁,绝非只有呼啸而过的机动车辆。善良的人们永远无法忘记那个黑色的早晨:2010年3月23日早上7点24分,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重大凶杀案,当场死亡3人,送院救治10人,抢救无效后又死亡5人。事件发生后,许多人痛心疾首地反思:倘若学校早开门几分钟,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在公众舆论的推动下,学校限时开门的问题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各地纷纷出台一些措施保障学生安全。然而不过一年多的时间,洒在大地上的无辜孩子的鲜血尚未完全消褪,“忘却的旧主”似乎就已经降临,因限时开门对孩子造成的安全隐患死灰复燃,涛声依旧。
积极采取措施以防患于未然,这叫未雨绸缪,灾祸发生了再想办法解决,这叫亡羊补牢。在保障孩子安全这一重大问题上,我们不仅不能“未雨绸缪”,甚至连“亡羊补牢”也不及格。我不无悲哀地想到,那些在此事中百般扯皮、推诿卸责的人,连牧羊人都不如,孩子在他们冠冕堂皇的嘴里,是“祖国的花朵”,然而他们却只是冷漠的看着,任由花朵凋零。
我并非只是指责学校。他们的限时开门的规定,当然是推卸责任,那潜台词是极明了的:校门里面发生的事情,我们负责,校门外发生什么,可跟咱没关。如此居心虽然不该为“灵魂工程师”们所有,却也有无奈可谅之处。一者,实事求是地讲,在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过度保护下,面对学生,学校尤其是教师已然处于弱势,学校怕担责,也担不起责,于是尽可能地规避责任成为必然。二者,倘若让学生随到随入校门,势必增加学校的管理成本,在教育资源投入相当不给力的情况下,学校也确实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难言之隐。
因此,若问学生安全谁负责,我们只能问计于教育主管部门甚至上一级政府部门,无论如何,作为纳税人,我们有权利要求他们,把“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