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
图文最新
热点文章
东莞:学校须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1小时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1-10-21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少敏)学校不能保证学生每天运动一小时,家长可向教育部门举报。昨日,东莞市教育局转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节数,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文件规定,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至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至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至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参与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而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并与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凡没有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为了使该项活动得到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会采取表彰奖励和问责制度。对于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不好的,会要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