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了
姓田的发现养女没户口
去年夏天,小嘉旭和田荣盛的亲生儿子田源小学毕业了。为了两个孩子上学方便,田荣盛、杨廷菊夫妇特意把家搬到了鱼洞。
在田家的日子,小嘉旭重新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爸爸妈妈很疼我,姐姐和弟弟也对我很好。比如弟弟睡客厅沙发,我却拥有自己的卧室和床”。
去年9月,李嘉旭和田源正式成为龙洲湾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只是开学后不久,校方在审查学生信息时,发现小嘉旭提供的身份证号有误。小嘉旭的班主任刘老师立即将此事告诉了田荣盛夫妇。考虑到小嘉旭的情况,学校仍然让她继续上学。今年春节期间,刘老师再次致电田家说,学生信息审核不过关,就无法办理学籍,“除了会影响这学期的入学,小嘉旭以后还可能无法参加中考和高考”。
田荣盛夫妇这一听可急坏了。不等春节过完,两口子就立马赶往李显志家中了解情况。可李家夫妇一直避而不见。后来,田荣盛来到珞璜派出所查询,得知小嘉旭的户口已被注销。
保独生
姓李的承认其注销户口
前天,田荣盛两口子再次前往江津。这一次,他们依旧没有见到李显志。随后,田荣盛从珞璜派出所了解到,早在2007年6月8日,李显志就以“死亡”的名义,将小嘉旭的户口注销。
“当年李显志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供了一份死亡证明。证明是由医生‘张志林’出具的,盖有‘巴南区人民医院’的公章。”田荣盛说,事后,他从巴南区人民医院了解到,当年院方并未出具这份证明,且该院也从来没有名叫“张志林”的医生。
“珞璜派出所告诉我,经过初步调查,李显志也承认这份死亡证明是伪造的。而注销小嘉旭的户口,是为了给他自己亲生的女儿办理独生子女证。”
没着落
姓田的正在帮养女落户
昨天,是我市中小学生返校报到的日子。考虑到小嘉旭的情况,校方再次决定让孩子先报名,再尽快补办相关手续。
昨天下午,田荣盛夫妇和汤耀东带着从学校报名回家的小嘉旭,前往巴南区公安分局一品派出所,以及一品派出所跳石警务区打听情况。但这两处的警务人员均表示无法受理此事。随后,田荣盛夫妇又向珞璜派出所咨询。“珞璜派出所说,李显志在收养小嘉旭时就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所以在为其销户后,公安机关无法为其恢复户口。”田荣盛告诉记者。
截至昨天下午5时许,小嘉旭的户口依旧没有着落。面对这样的局面,小嘉旭着急得蹲在一品派出所的门外大哭起来:“我想读书,长大了好找工作,这样以后才能好好孝敬我的田爸爸和杨妈妈……”
新闻面对面
“生父把我送人,我很难过”
小嘉旭是巴南人,但14年来,她却不停地在巴南和江津的四户人家中“流转”。昨天,小嘉旭向记者说出了一些心里话。
记者:你的“爸爸妈妈”们把你送来送去,生他们的气吗?
小嘉旭:有一点,但是我也理解何爸爸和李爸爸。不过,就算李爸爸不要我了,也不该说我“死了”把户口给注销了啊!
记者:以后长大了、有钱了,会孝敬他们吗?
小嘉旭:一定会孝敬田爸爸和杨妈妈。
记者:那生父呢?
小嘉旭:不知道。他把我送人,我很难过。
记者:现在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小嘉旭:希望大家帮帮我,让我拥有自己的户籍和学籍。
律师说法
李某收养无效
解除何某收养关系可上户
昨日,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1999年前,我国的《收养法》并未规定,本案案例中第一任收养的情形须办理收养登记。所以孩子生父母把孩子送第一任养父母的行为有效。1999年,我国修改生效的《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
本案的第二次收养发生于2001年以后,因此后面的收养关系无效。“第二任收养无效,也就意味着李家为孩子上户口的行为也无效。”此外,段勤还认为,第一任养父母把孩子送给第二任养父母收养的行为也是无效的。因为《收养法》规定,被收养人在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也就是说,第一任收养人不能再行送养。
对于孩子现在的户口问题,段勤建议,其生父母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与第一任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小孩与其生父母之间权利义务自行恢复,这个时候其生父母即可去为孩子办理户口了。
那么孩子上户后该和谁生活?段勤称,可以由孩子的亲生父母与现任“收养人”田荣盛夫妇协商决定。小嘉旭可以继续和田荣盛夫妇生活,但法律上将不会认可这种“收养行为”。同时,小嘉旭和田荣盛夫妻之间,也不会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记者 杨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