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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学生溺水 济南市半月内连发两次通知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作者:记者 卢玉林 编辑:江淼 时间:2012-06-27


[提要] 6月9日,莱芜市7名中学生溺水身亡,这一消息刺痛了很多读者的心。不少人为之扼腕叹息。据了解,自5月16日以来,济南市教育局针对防止学生溺水连发两次通知。6月11日下午,教育局再次召开工作部署会,传达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

 

         6月9日,莱芜市7名中学生溺水身亡,这一消息刺痛了很多读者的心。不少人为之扼腕叹息。据了解,自5月16日以来,济南市教育局针对防止学生溺水连发两次通知。6月11日下午,教育局再次召开工作部署会,传达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
  “我们最近已经连续下了两个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做好防止学生溺水的通知。11日下午,我们已经通知各教育局和直属学校来开会,传达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并由槐荫区段店镇介绍相关的经验。”济南市教育局安全处处长林钟告诉记者,莱芜等地发生的学生溺水事件给济南市的学校敲响了警钟,暑假即将来临,这项工作更该引起重视。
  据了解,5月16日,济南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是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师生人身安危。学校要认真排查摸清校内水域及学校周边各类江河、池塘、溪流等水域的安全隐患情况,在校内提前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要认真研究预防学生溺水的特点和规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率降到最低程度。
  济南市教育局提出,学校要明确家长对预防子女溺水的监管责任,各学校在近期要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孩子安全监管和教育,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等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5月30日,在《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中,济南市教育局再次就防止学生溺水提出了具体要求。济南市教育局强调,各学校要以防汛、防溺水、交通安全教育为重点,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讲座、升旗仪式、班(队)会、板报墙报等形式,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对学生深入开展好安全警示教育。
    (记者 卢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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