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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生校内被同学踹伤治疗一年未愈 教育局介入
来源:澎湃新闻网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6-12-22
律师:可从三方面界定校方责任

       2016年11月,朱春燕曾就此事咨询法律界人士,却没有尝试通过诉讼来解决此事。“法院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证据不清或不足,很难打赢,诉讼时间相对也会很长。”
       朱春燕说,截至目前,除了对方付出的8000多元医药费外,家里垫付的约有15000元。孙洁表示,12月15日,区教育局、司法局和学校针对朱春燕提出的30000元赔偿通过司法手段进行调解,医药费问题已经解决。20日,唐山市古冶区教育局初教科张立君副科长也对澎湃新闻表示,教育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参与协调并已有成果。
       然而,朱春燕心里还有另一道坎。“到现在没一个人说句道歉的话。”她希望校长孙洁和崔洋华家公开道歉并还原事件发生的真相。
       在该事件中,校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20日,曾遭遇过类似案例的胡光律师事务所周富胜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同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中也指出,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校内发生的侵权事故中,主要从学校在安全教育、日常管理以及及时处理三方面是否尽到责任来判断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周富胜说,在该事件中,除了肇事方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外,还需了解学校平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是否专门安排教师进行课间监护?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调查并通知家长,救助孩子及时就医?根据规定,对于10岁以下的学生,学校须主动证明校方在以上三方面没有过错才能免除责任,而10岁以上,则需要受害人来举证指出校方的失职,随后才可要求校方承担一部分责任。
       上海律协教育体育委员会成员许江晖律师表示,目前在政府部门介入下,在经济层面协调后,达成的共识和谅解是好的结果。此外,学校和肇事方也可以通过慰问金以及拜访的方式满足受害方在的感情层面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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