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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磕断牙,学校要担责吗
来源:澎湃政务:安远法院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25-02-19
“神兽”归笼
校园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当孩子在校发生了安全事故
学校要担责吗?
案情简介
李某是小学六年级学生,2024年1月3日下午,跟随老师、同学一起放学下楼,在行至楼梯平台时,摔倒导致牙齿磕碰平台墙面受伤。
随后老师联系家长并及时送往医院,经过医生诊断,李某门牙折断,唇挫伤擦伤,李某监护人认为学校在放学期间未安排人员在教室或者校门路段负责秩序,对学生人身安全监管不力,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学校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8万元。
法院在审理查明,该学校及李某所在班级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多次向学生强调“不得在楼梯上打闹,按序行走”等内容,事发地点楼梯上下行采用清晰的黄黑分界线进行分隔,多处台阶及墙面张贴有“小心台阶”“不争不抢不打闹”等提示,经法院查明,李某摔倒并非楼梯等设施存在缺陷导致。
法院审理
本案中,根据查明的事实,李某摔倒受伤并非学校过错所致,学校已在楼梯、墙面等多处张贴了醒目的安全提示标识,并多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李某受伤后,学校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就医、配合调查,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为此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校园安全牵动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学校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家长应理清责任边界,纠正“学生出事学校必担责”的认知偏见,不过分加重学校责任,为学校和学生松绑,让学校有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让学生在校园中健康快乐成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尊敬的安远县父老乡亲:
安远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最高标准。如果您对安远法院在作风、效率、服务、廉洁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拨打赣州中院民意受理中心意见受理热线0797-8312368,期待您的持续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不断改进,用心为您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编校(审)| 陈毅 尧意恒
复校(审)| 叶华尚
三校(审)| 赖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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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学生在校磕断牙,学校要担责吗》
校园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当孩子在校发生了安全事故
学校要担责吗?
案情简介
李某是小学六年级学生,2024年1月3日下午,跟随老师、同学一起放学下楼,在行至楼梯平台时,摔倒导致牙齿磕碰平台墙面受伤。
随后老师联系家长并及时送往医院,经过医生诊断,李某门牙折断,唇挫伤擦伤,李某监护人认为学校在放学期间未安排人员在教室或者校门路段负责秩序,对学生人身安全监管不力,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学校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8万元。
法院在审理查明,该学校及李某所在班级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多次向学生强调“不得在楼梯上打闹,按序行走”等内容,事发地点楼梯上下行采用清晰的黄黑分界线进行分隔,多处台阶及墙面张贴有“小心台阶”“不争不抢不打闹”等提示,经法院查明,李某摔倒并非楼梯等设施存在缺陷导致。

本案中,根据查明的事实,李某摔倒受伤并非学校过错所致,学校已在楼梯、墙面等多处张贴了醒目的安全提示标识,并多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李某受伤后,学校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就医、配合调查,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为此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校园安全牵动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学校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家长应理清责任边界,纠正“学生出事学校必担责”的认知偏见,不过分加重学校责任,为学校和学生松绑,让学校有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让学生在校园中健康快乐成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尊敬的安远县父老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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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校(审)| 陈毅 尧意恒
复校(审)| 叶华尚
三校(审)| 赖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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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学生在校磕断牙,学校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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