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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热线解读:开学疑难多专家解惑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作者:记者郭会桥 赵莉 实习生黄磊 李娜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7-08-31

图为:武汉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负责人李华垓

图为:武汉市教育局财务处副处长张家华

图为:武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李彪

图为:武汉市教育局基教处副处长王峥

  昨日上午10时,武汉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教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做客本报“教育热线”。

  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教育热线”共接到了100多名读者反映问题、咨询政策的电话,教育局负责人一一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这些问题集中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小学教育收费、“流动花朵”免借读费3个方面。

  ——关于助学政策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办理?

  武昌段先生问:我在武昌一所独立学院就读,即将读大二,户口在硚口,如何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解答:第一、学生需提供4项证明——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其为本校学生,且未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第二、学生前往硚口区教育局所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审查合格后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并返回村委会或街道办审查后,提交给资助管理中心。

  第三、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再与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借款合同》,并向学生提供合同回执。

  第四、学生拿《借款合同》到硚口区指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简称“农信社”)开立个人账户。同时,学生拿《借款合同》、回执到高校办理确认手续。待确认后,资助中心和“农信社”会将贷款资金汇划至高校指定账户,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青山区刘爹爹问:今年高考,孙子考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其父母双双下岗,主要靠一点低保收入生活,但孙子高额的学费、生活费不晓得么样办?

  解答:许多高校都开设有“绿色通道”,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每人不超过6000元)等方式筹措学费,并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解决平时的生活费。

  由于孩子是刚录取的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提供4项证明——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户籍证明)。

  然后,学生前往户籍所在地(即青山区)教育局所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其办理程序与往届在校生相同。

  值得提醒的是,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只能查询金额,不能提取现金,且仅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五省市大学生回“生源地”申请

  山东一学生问:我是湖北工业大学独立学院大三学生,属山东生源,不知能不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解答:目前,我国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和甘肃五省市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由于山东不属试点范围,所以暂时不能申请,详情要向山东省教育部门咨询。

  另外,生源属以上五省市的高校学生,目前在武汉就读的,也必须回生源所在地申请。

  中职贫困生能否申请资助

  新洲区王女士问:孩子现就读于湖北省旅游学校,马上读二年级,家庭十分贫困,能否申请资助?

  解答: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9月30日前,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凭证等原件、复印件。另外,若是农村学生,只须提供户籍证明,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关于“流动花朵”免借读费

  武昌区黄女士问:在汉外来务工子女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解答:凡非武汉市城镇户口,而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了暂住证,同时在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了就业证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其子女入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视同常住人口一样对待。每学期开学前,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暂住证、就业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暂住地教育部门或其指定的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青山区郑先生问: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减免“借读费”?

  解答:凡服从政府安排到指定公办中小学就学的学生,一律免收借读费,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对不接受政府安排,自行选择学校入学的学生按规定可收取借读费,借读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小学400元、初中600元。今年秋季,武汉市有306所公办中小学(详细名单见周三本报26版)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且免收借读费。

  江汉区刘先生问:孩子户籍在潜江,现在武汉读高中,将来能不能在武汉参加高考,需不需要收其他费用?

  解答:户籍在省内的学生,多年在武汉读书的,可以在武汉参加高考。相关费用与武汉市考生一样。但户籍在省外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关于收费政策

  “两免一补”惠及面扩大

  江岸朱先生问: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到“两免一补”,主要是免除哪些费用?

  解答:今年“两免一补”资助对象进一步扩大。具体为:城镇低保家庭初中生、小学生,可免杂费并补助课本费;城镇低保残疾人家庭初中生、小学生,免杂费、免课本费;农业户口初中生、小学生免杂费;农村低保家庭初中生、小学生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盲、聋哑学校和工读学校的初中生、小学生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学生的生活费。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入学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明。

  洪山区张先生问:我们是从农村来的,在武汉读书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吗?

  解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指定学校就读的,可免收借读费,并与城镇学生享受同等资助政策,如务工人员已享受户籍所在地政府发放的低保证并领取低保金,其子女就只能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哪些费用不能收

  武昌区彭先生问:现在学校实行“一费制”,可学校还是会收一些费用。我想问一下,哪些费用是可以收的,哪些费不能收?

  解答:“一费制”外,学校可收的费用有:住宿生的住宿费(按武汉市物价部门单独核定的标准执行),伙食费(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但不准强迫)。

  按规定,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电影费、自行车停放费等不列入学校收费项目,学校不能收。此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晚自习费、电教(多媒体)费、小班费、试卷费、考试费、补考费等费用和规定之外的教辅资料、地方教材等费用。

  学校不得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矿泉水、蒸馏水)、课间餐、豆奶(牛奶),并强制收取费用。

  江岸田先生问:今年我的小孩入园,我给孩子选的一家幼儿园,收费好像比一般幼儿园要高,这是怎么回事?

  解答:首先你要弄清楚,这所幼儿园是否为民办性质,民办幼儿园的费用一般比公办幼儿园要高。不同等级的幼儿园收费标准也不同,无论是何种性质的幼儿园,都需将经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如收取的费用与公示不同,则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汉口蒋先生问:孩子去年考上了一所高中“三限生”,我听说今年的“三限生”收费标准降到8000元/年,但学校今年还是要收9000元,这是不是乱收费?

  解答:降低“三限生”的收费标准(即中心城区“三限生”每年收费降低1000元),是今年秋季才执行的政策,这一新政策不溯及往年,也就是说以前录取的“三限生”按录取时的政策收费,学校属按规定收费。

  洪山区陈女士问:小孩考上了关山中学的“三限生”,学校非要一次性交清费用,合理吗?

  解答:“三限生”的费用可以按学期交纳,学校不得强制要求一次性交清。

  江岸张先生问:小孩考上了武汉市实验学校的“三限生”,除了“三限生”费用外,还需再交哪些费用?

  解答:“三限生”费用为三年学费,除此之外,学生就只需每学期交纳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江汉区刘女士问:学校强制收取校服费合理吗?

  解答:校服费应是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得强制收费,空调费也是如此。

  武昌李女士问:借读费非要一次性交清吗?

  解答:武汉市中小学的借读费都是按学期收取的,学校不得强制性一次收取。

  江汉区刘先生问:孩子交费时,收据上写着什么磁带费,这是乱收费吗?

  解答:学校的收费应与其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致,如项目和标准有出入,则可举报。

  ——关于教育、教学秩序

  洪山区高先生问:孩子今年读高一,学校在8月24号举行分班考试,分了文、理科。学校的做法对不对?

  解答:原则上,高中分文理科应该是在高二进行,如果学校高一就分文理科则属于违规行为。

  青山刘女士问:孩子上初中学校,学校分快慢班,班上还实行末位淘汰制,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解答:初中、小学不允许分快慢班,学校不仅分快慢班,还实行“末位淘汰”制,明显违规。家长可向学校所在区教育局中教科反映。

  汉阳陈先生问:有些学校开设小班,这种做法是否合乎规定?

  解答:按规定,学校不允许专门开设小班。针对一些特殊的家庭,比如双职工家庭,家长要求孩子在学校吃饭、午休。根据家长的需求,达到一定办学标准的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批、武汉市教育局备案,可开办日托班,其教学设施应与普通班一致。

  黄陂钱先生问:孩子现在上小学,班上有60人。教育部门对班级人数有要求吗?

  解答:国家规定的小学班级人数为40人/班。

  青山孙女士问:孩子目前在武汉读中学,但是户口在外地,现在想把孩子带回原籍读书,如何办理手续?

  解答:您的孩子在武汉读书为借读性质,回原籍读书,应将当地学校《入学通知书》或者接收证的复印件出示给孩子在汉就读学校,确保孩子顺利交接。

  江岸何先生问:有些学校对农民工子女还存有歧视,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解答:教育局一再强调要正确对待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保证他们在入学就读、教育资源、师资条件、入队入团、表彰奖励、考试评价、毕业升学、教学、学籍、收费等方面都享受与城市学生同等待遇。

  汉阳曾女士问:有些老师常对学生讲某某班老师收到多少礼品、现金,家长对这种现象很不满,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来解决这些问题?

  解答:对于个别老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向学生家长索取礼品、现金、代金券等,学生家长发现后可直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我们会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武昌区黄女士问:孩子在武昌区某小学上四年级,几年来语文老师换了四个,数学老师换了六个,家长对于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解答:不同的老师有不同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老师频繁更换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肯定是不利的。针对该校的这种情况,家长可以向武昌区教育局小教科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信息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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