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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低保”学生上学 政府主动资助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作者:钟文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7-08-09
成都市教育局昨日(8月8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及学校新学期认真做好教育资助工作,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主动实施教育资助。据悉,从今年秋季学期起,低保家庭学生无须自己提出教育资助申请,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信息实施主动资助,但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仍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确认后实施资助。
我市教育资助的范围将涵盖幼儿园至高中。幼儿园分农村、县镇、城市,人均受助额分别为700—900元/生·年。小学分村小、村、县镇、城市,人均受助额分别为400—590元/生·年不等,初中分农村、县镇、城市,人均受助额分别为680—882元/生·年不等,小学和初中的资助项目包括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信息技术费。据了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都可以获得资助。普通高中按学校不同(如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高中)人均受助额为400—920元/生·年不等,包括学费和课本费两项,但课本费限资助低保家庭学生。职业高中和职业中学,专业不同,资助额度也不相同,人均受助额1200—2200元/生·年不等,也包括学费和课本费两项,但课本费限资助低保家庭学生。
此外,对符合资助条件且在校住宿的小学至高中阶段学生,除了上述资助项目和标准外,每人每年还将获得500元生活补助。据悉,若教育收费标准发生变化,资助标准也将相应调整。
特别提示,我市教育收费从去年开始实行银行代收,代收工作委托四川省工商银行成都营业部、四川省建设银行成都营业部和成都市商业银行进行。今年秋季学期银行代收工作已经从7月3日开始,8月30日前以上三家银行在五城区及高新区的所有营业网点均可代收教育费用,不过8月30日之后将转为指定营业点代收。
信息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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