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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学校可自行创编校园集体舞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作者: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7-09-07
        为青少年提供优质艺术教育活动资源,丰富体育锻炼形式,教育部组织创编了《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自2007年9月1日起已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推广。

  《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包括小学组《好朋友》、《阳光校园》、《小白船》,初中组《青春旋律》、《校园秧歌》,高中组《青春风采》、《校园华尔兹》等7个校园集体舞蹈。该套校园集体舞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育规律而创编的。

  6日,上海市教委表示,新学期各校要充分利用每周“三课两操两活动”的体育锻炼时间和课外文化艺术活动时间,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校园集体舞活动。市教委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可以自行组织创编具有本区域特色的校园集体舞,并予以推广。

信息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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