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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学第一件事:检查校车安全!
来源: 作者: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8-08-29

      沈阳晚报讯(记者 丁宁)8月28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开学第一件事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对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

      不久前,发生在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8·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也给辽宁敲响警钟。临近开学,省教育厅会同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下发紧急通知,督促学校健全“组织学生集体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从9月1日至10月31日,省教育厅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凡学校组织开展的学生集体出行活动,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出行前要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制订详细应急预案、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跟车,选择安全路线、并从严审查承运企业、车辆、驾驶人的资质,严禁租用无证无照的社会车辆,确保师生集体出行安全。

      据透露,整治的重点已经确定,对不合格的校车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来源:沈阳网-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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