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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三年级“十一”严禁补课
来源:中山日报 作者: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8-09-27

市教育部门要求各校严格执行国庆节休假制度

非高三年级“十一”严禁补课

   中山网讯  今年国庆节,中小学放假7天。日前,中山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国庆期间,严格执行国庆节休假制度,小学、初中一律不准补课。考虑到实际情况,允许高三年级补课不超过3天。
    今年国庆节,中小学放假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5日,共7天。为进一步规范补课行为,中山市教育局要求,国庆节期间,所有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和高中段高一、高二年级一律不准补课,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回学校开展研究性学习、兴趣小组活动或培优辅差等。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对各学科布置的假期作业数量进行整体调控,避免出现各学科题海大战、抢占学生时间的现象。同时,学校要明确提出学生在假期的学习和生活要求。
    为确保"减负"责任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将对落实本通知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在市内各大媒体公布国庆节中小学休假安排信息,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有关投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对有令不行者取消其单位负责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当年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先进单位的奖励中予以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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