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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灾区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特困生资助有新规
来源: 作者: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8-09-03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地震受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对来自受灾地区高校学生的资助又有新规定:在校普通本专科生中生源地为经民政部确定的地震重灾区的农村学生(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全部纳入现行的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据介绍,灾前不属于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一律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按月足额发放,新纳入资助范围学生国家助学金2008年5月至7月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具体操作由各高校先行垫付,中央财政据实结算。
此外,对来自灾区的在校本专科农村学生(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高校要按国家资助政策给予一次性特殊困难补助,具体金额由各学校根对灾区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特困生资助有新规据受灾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同时,各普通高校要安排资金,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向他们发放一次性学生伙食补贴。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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