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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出台“七严格、八不准”新规
来源:中广网 作者: 编辑:yue 时间:2009-12-31

        四、严格禁止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

        五、严格禁止任何部门下达升学指标和单纯用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工作。

        六、严格禁止以各种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七、严格按国家标准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额不超过50人,严禁设置超级大校和超级大班。

    “八不准”

       一、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及课时。

       二、不准随意改变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程。

       三、不准上早晚自习。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取消初、高中一切早晚自习,包括周六、周日、寒暑假及节假日的各种补课。长春将严格按省厅要求执行,同时为了安全起见,希望各高中学校,能安排各年级错时放学,高三年级放学尽量不超过晚六点。

       四、不准提前招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每年招生时间统一为6月2日,各中小学均不得提前招生,如在此之前进行招生,都视为违规招生行为。

       五、不准招收或变相招收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提前入初中。长春市小学实行六年制、初中实行三年制。各中小学必须不允许随意缩短小学学制,提前升入初中。从现在开始,按省教育厅要求,再进行五四学制实验,必须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六、不准举行入学考试。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免试就近入学。

       七、不准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价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挂钩。

       八、不准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国家规定及省、市教学用书目录”要求以外的教辅用书。

     (记者 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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