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
图文最新
热点文章
省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试行绩效考核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作者:黄泽雨 编辑:yue 时间:2009-12-09
教学工作只占一半比重
本报讯(记者黄泽雨)8日,太原市教育局下发了《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标志着坊间一直流传的绩效工资正式进入施行阶段。记者从太原市了解到,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 (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在编教职工全部纳入考核对象范围。而在考核内容中,教学工作只占到50%的比重,其他的50%分别被师德和德育工作、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以及班主任工作划分。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德育工作(占25%)、教学工作(占50%)、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占25%)及班主任工作(另加10%)等方面的实绩(教师获奖另加5%)。太原市教育局规定,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适当调整权重。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情况。各学校要按照岗位特点,合理确定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每年考核一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