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一
高考时间:6月7日、8日、9日
今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
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分为A+、A、B+、B、C、D六个等级。必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按考生得分分为四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选测历史的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选测物理的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普通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解读二
填报志愿:看准高校要求
据介绍,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3.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中的历史或物理须符合拟报考高校相关专业要求,等级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4.体育、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与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5.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
高水平运动员须按普通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保送生以及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小语种提前单招、示范性高职单招和注册入学的考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以及空军飞行员的考生,因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或有特殊要求,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解读三
选择性招生:预先公布办法
高校可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有关高校应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选择性招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高校的选择性招生对象须填报该校志愿,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文化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等级要求。如院校招生章程中未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选测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则允许院校对两门选测科目中的其中一门降低一个等级进行选择性招生,但本科院校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得低于C级。
当院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5分以内)时,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满足上述条件的,院校可在本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选择性招生原则上在同批省控线上录取。如高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可在学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省控线下5分。
对因生源不足降分录取的高校,其选择性招生,可在院校降分线下5分以内进行,但最多不超过同批省控线下15分。
解读四
政策性照顾:可加10分投档
据介绍,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详细政策如下: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