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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毕业生可获多项优待
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 编辑:yue 时间:2009-07-16
从今年起,我市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三支一扶”毕业生,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本市公务员或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招考职位面向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的条件限制,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有年龄限制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但报考公务员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这是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深圳市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今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要求,我市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三支一扶”各项工作,积极提供组织保障。“三支一扶”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可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保管人事档案和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按照“三支一扶”毕业生意愿在服务期满后两年内继续免费保管人事档案和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本人要求终止人事代理服务并将人事档案调出的,按有关规定免费办理调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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