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五大实践基地全开放 ●禁止学校、在职教师补课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获悉,2009年中小学暑假时间确定:小学、初中学生自7月22日始至8月31日止,高中学生自7月23日始至8月31日止,9月1日正式开学。学校行政和后勤人员在切实做好期末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放假时间应不少于20天。暑假期间,中小学召集日全市统一规定为7月31日、8月14日、8月28日。
教师不得布置“新作业”被纳入今年暑假新要求。市教育局规定,中小学校一律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日期或提前开学,且要严格控制学生每天的书写作业量,一律不得布置涉及新学期学习内容的作业。市教育局还建议家长们注意帮助孩子们防控甲型H1N1流感,自觉监督孩子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少去人群密集的场所;每天早晚要测量体温,当体温达到37.5℃,或者出现了发热及急性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要引导孩子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影响,不让孩子进营业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宜涉足的娱乐场所;引导其文明上网,严于自律,不沉溺网吧——即使在家上网学习、娱乐时,也不登录浏览未成年人不宜浏览的网站。
孩子们今年暑假可以在市内五大实践基地度过。这些实践基地全部面向中小学生开放,学生们可以在此参加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从而提高动手操作、研究创造等综合能力。而各区市县的科技活动中心、劳技中心及其他的实践活动基地,同样要向中小学生开放。各学校的操场以及阅览室、体育馆等学生活动场地、设施将面向本校学生开放;有条件的学校,还将向学生开放计算机网络设施,指派教师指导学生登录网站正确使用网络资源。
在职教师假期补课仍是“禁令”。市教育局特别规定,在今年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以及非教育机构一律不能占用学生休息时间从事有偿补课和上新课活动;教育部门还建议家长们要科学地安排好孩子的暑假生活,不盲目地参加各种文化补习班。据悉,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教师都要与所在学校签订了责任状或承诺书,保证认真履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不组织、不参与有偿补课等活动;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包片、包校,学校的主要领导进行包学科、包年组,对重点学科、重点教师以及补课的重点场所要重点检查,对假期有偿补课等违纪行为要认真查处,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惩处。
我市在暑假期间举行的各项社会赛事及活动,可以供有特长孩子们报名参加,比如大连市高中生英语口语电视大赛、全市中小学生歌咏活动、书画创作比赛、诗歌朗诵比赛、器乐比赛、校园剧(课本剧)比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