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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班主任剥夺了学生民主选择权
来源: 作者: 编辑:jiaoyu 时间:2009-08-24

作者:李宁

        近日,在全国秋季开学之际,教育部发文进一步强化班主任工作,除提高班主任工作待遇之外,还赋予班主任批评学生的权力。

        笔者不知道是新闻的断章取义,还是以前班主任就本来没有批评学生的权力,但是我觉得教育部出台如此《新规》,表面上看是抓住了教育,特别是思想教育工作的牛鼻子,实质上如果措施不当,教育领域就会进入新的一轮矛盾突发期,思想教育工作会陷入一个死胡同。

        首先,我们来分析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目的。教育部出台的班主任工作规定,序言部分说的很清楚,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可见,保障班主任权益首次提出来了。从保护学生权益到保护班主任工作权益,无论是教育思想还是教育理念,都是一个大的转弯。这个在转弯是否成功,或者有必要,我们值得商榷。我们虽然不能说班主任权益不能保护,但是教育部出台如此规定,不知道是否与它的上位法进行了很好的衔接?《新规定》中班主任的权益如何保护?班主任权益与学生权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如何权衡双方的权益?新规定显然没有细化的具体规则,很难操作。这样,到实际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其次,我们来分析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思路。我们知道,班主任工作在中小学的教育工作,特别是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中非常重要,地位很特殊,就像我们行政管理体系中的“县委书记”的角色。今年以来,县委书记受到空前重视,除了中央实施“省财政直管县财政”以扩大县级政府权力的同时,还提高了县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任命的级别,实现由省委书记直接任命管理的体制。现在,教育部出台班主任新规,颇有点像行政体制中加强县委书记权力的意味和思路。就像加强县委书记权力没有错误一样,加强班主任工作也没有什么大错。但是,我们知道,任何事情都是经过一定程序,通过一定的方式产生。因此,班主任,也应该经过一定程序。现《新规》中规定班主任的产生是由学校配备,一个班级必须配备一名班主任,这样新规定剥夺了学生“民主选择”的权力,学校配备的班主任学生是否喜欢或者同意?因此,教育部班主任新规在加强班主任权益的同时损害了学生的权益,这从立法精神的角度来看,是不符合立法精神,甚至是违背法制精神的。

        第三,从现实来看,由于各地的教育水平不一样,班主任工作的水平和方式也就不一样,导致参差不齐,因而对学生的影响和对教育质量的影响就大不同。现在,教育部出台如此新规,在现实工作中,对于那些有较高师资队伍、教育水平的地区和学校,是一个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对那些没有较高师资队伍的中西部中小学来说,则给那些教育方式落后,教育思想简单的班主任工作提供了体罚学生的法律依据,这样,除了没有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外,还加剧了教育领域因为体罚学生而发生的诸多矛盾,不利于和谐教育的建设。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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