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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可获财政补助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 编辑:yue 时间:2009-08-05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离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近日,山西省出台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9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这是记者于8月4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的。

       《办法》决定在2009年组织全省1万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以增强高校毕业生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就业。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主要是离校未就业的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市可探索开展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期限一般为3到12个月。见习期间毕业生将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生活补贴,补贴由当地人民政府和见习单位各负担50%,原则上按每人每月600元。政府负担部分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月直接或通过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门拨付到见习毕业生的银行卡中。 (温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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