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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开学了、网吧仍频现未成年人身影
来源: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 编辑:yue 时间:2009-09-01

 镜头3

    不带身份证 照样上网玩

    地点:南岸区弹子石

         昨下午4时许,在南岸弹子石光之束网络会所门口,4个15岁左右的男生鱼贯而入,记者尾随其后。

        女服务员得知他们没“带”身份证后,什么也没说,就从抽屉里拿出了四张上网卡。记者也称没带身份证,女服务员告之,用网吧的上网卡上网,比用自己的身份证上网要贵一块钱。

        记者来到网吧二楼,坐在了那四个男生的旁边。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他们是旁边重庆第十一中学的学生。在二楼,记者还看到了三四个学生模样的孩子在聊天、打游戏。

    记者手记

    沉疴需下猛药

        开学了,可网吧的情况令人担忧。忧在学生还没完全收心,忧在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

    “网吧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仅依靠某个单位或部门,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市文化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认为,网吧屡屡接纳未成年人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其一,少数家长疏于管理,常以忙为由,将孩子寄放在网吧,并认为“把孩子放在网吧比放在外面更安全些”,导致一些孩子课余对网吧有依赖思想。

        其二,学校或社区对学生课余活动的疏导不到位,可供学生游乐的设施欠缺。

        其三,巡查力量薄弱,以主城某区为例,辖区近200家网吧,执法大队仅有三四个执法队员。

        其四,监管部门多,具体对网吧进行管理的部门少。

        沉疴需下猛药。只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监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发动社会组织的作用,网吧也并非真的难管。

    链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记者 杨登权 张少科 程洪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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